斯里兰卡产地证,出口斯里兰卡原产地证FORM B如何申请?
出口斯里兰卡产地证即是中国出口斯里兰卡原产地证,亦是我们出口亚太地区常见的亚太原产地证,即《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全称为:Certificate of Origin under the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也称之为FORM B原产地证书。斯里兰卡亚太原产地证是一种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货物出口斯里兰卡申请亚太原产地证FORM B不仅可以使得货物顺利在斯里兰卡顺利清关,而且还能享受到斯里兰卡当局给予的关税优惠减免待遇。 目前除了斯里兰卡可以签发亚太原产地证FORM B之外,还有韩国、印度、孟加拉等国家也可签发。
在我国,斯里兰卡亚太原产地证FORM B可签发的机构部门有2个,分别是中国商会(即贸促会)和海关部门,这2个部门所出具亚太原产地证均是可以在斯里兰卡当局正常清关的,但具体是要贸促会出具的产地证还是海关部门出具的产地证,这可根据客户的要求来选择出具机构,货物出口斯里兰卡,我们通常建议优选直接申请亚太原产地证,因为这个亚太产地证可以使您国外客户在海关清关时,起到减免关税并且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国的作用。
货物出口斯里兰卡的亚太证书FORM B是全国各地通用的,国外海关不管你的货是在中国哪个港口出口,只要有这个亚太证书FORM B证明你的货是在中国生产的就行了。没有限止你的货在哪个港口出就一定要在当地申请,
注:斯里兰卡产地证应在货物出运前向签发部门申请,因货物出运后**过3天则不予签发该产地证;那么就只能申请一般原产地证CO,而一般原产地证CO是一种仅用于货物清关的产地证,是不具备关税优惠减免的非优惠原产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