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塞拜疆产地证的申请说明;
阿塞拜疆产地证,出口阿塞拜疆所申请的产地证即是货物出口阿塞拜疆用于清关的重要文件,在出口贸易中,产地证是货物证明来源地或生产地的重要凭证,因此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有时,货物出口若缺少产地证则没法在进口国顺利清关,它也是进口国海关征收关税的重要凭证。
阿塞拜疆产地证企业自行申请须知:
目前,凡是在我国依法设立并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均可自行到签发部门(海关或中国商会)备案登记后进行申请产地证,具体申请注意如下:
1.申请阿塞拜疆产地证的企业单位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所列各项内容。
2.申请单位注册手签员、申领员,应填写《原产地证明书手签人员授权书》及《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委派书》。《原产地证明书手签人员授权书》的授权人为企业法人代表,如授权人不是企业法人代表,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书。手签人员和申领员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人。每一申请企业允许授权三名手签人员和三名申领员。
3.单位注册产品,应填写《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产品清单》。其中 H.S 编码要求填写6位数。清单页可自行复印若干份,以备对新增出口产品的补充注册用。
注:如有个别企业若向省时省事的申请阿塞拜疆产地证则可委托我们帮忙出具,由我们帮企业所申请的阿塞拜疆产地证则不用企业拥有进出口权和备案登记,甚至不用出具任何资料,通常只要填写一份产地证格式即可,当天即可出产地证正本。
注:如若企业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天向签发机构申请原产地证,并严格按签发机构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以下材料:
1)、《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3)、出口货物商业文件;
4)、签发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