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拉脱维亚产地证FORM A的申请说明;
拉脱维亚产地证,出口拉脱维亚通常是申请FORM A产地证,FORM A产地证即是一种普惠制(GSP)证书,全称为普遍优惠制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产地证书。按照普惠制的原则,所有发达国家(普遍的)对于原产于所有发展中国家(非歧视的)的商品,在惠国待遇的基础上,对进口关税再进行削减或免除。出口拉脱维亚申请FORM A产地证可给予拉脱维亚海关用来核对货物国别,也可以让拉脱维亚当局给予所进口货物一定的关税优惠减免甚至零关税待遇;简单来说,FORM A产地证即是一种货物生产地的证明文件和获得进口国给予关税优惠减免的重要凭证。
目前,自2019年起,能够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仅剩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挪威,拉脱维亚。也就是出口到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 乌克兰、挪威、拉脱维亚等国家凡是向产地证签发单位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的进口商在货物清关时则可凭借该产地证享受到关税优惠待遇。
拉脱维亚产地证产地证该如何申请?
出口拉脱维亚可申请的产地证分别有可享受关税优惠减免甚至零关税的普惠制FORM A原产地证和仅可证明货物原产地而不具备关税优惠减免待遇并适用于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一般原产地证CO。其中,一般原产地证CO是一种货物的原籍证书,在我国可由贸促会或者海关出具签发;而普惠制FORM A产地证则仅可由海关部门出具。
根据我国出口贸易相关条例,凡是在我国依法设立并有进口权的企业则可在产地证签发机构(海关或贸促会)进行备案登记后再提交产地证申请的辅佐资料,再经签发机构审核通过即可申请产地证。
注:如若有个别企业不具备进出口权申请不了产地证,则可直接委托我们帮忙出具,根据提单内容填写产地证格式即可,当天出产地证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