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的申请说明; 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亦也称为产地证中检未再加工证明,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是一种货物出口但经转运地停留却未在转运地进行再次加工的重要凭证,一般指的是货物于中国出口到目标进口国时中途经中国香港或中国澳门中转继而根据货物进口商的要求而将中国海关部门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CO),普惠制产地证(FORM A),东盟产地证(FORM E),中智产地证(FORM F)等产地证所对应的一种递交到中国香港中检局或中国澳门中检公司进行盖章认证,从而证明该批货物**在中国香港或中国澳门停留期间进行再次加工的重要证明。 "未再加工证明”全称则是“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中国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英文为:“THS IS TO CERT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FICATE HAD NOT BENSEBIECTED TO ANY PRO.ESNG DURINGTHER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如何申请? 目前,产地证申请未再加工证明,均可直接将资料给予我们即可,由我们帮企业向中国香港的中检局或中国澳门的中检公司提交,申请产地证未再加工证明,通常需要给予我们的资料如下: 1、产地证正本(即原件)一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档; 3、提单复印件或电子档; 4、PI复印件或电子档; 5、委托书盖章; 其中,产地证申请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所需时间大概为2-3个工作日。 注:如若出现所要申请未再加工证明的产地证或已交予国外客户或遗失损毁等情况,那么就仅可申请独立未再加工证明;独立未再加工证明也可交予我们帮忙申请,只需企业出具产地证的扫描件或电子档和相关辅佐资料即可,通常申请下来的时间大概为4-5个工作日左右。